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

  围绕我省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培训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和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院前急救、卫生监督等人员为基础,以急需的指挥决策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以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联系实际,学用结合
  紧密结合本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特点和实际进行培训,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针对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实现培训演练与卫生应急实际需求的有机统一。
  (五)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卫生应急培训资源,加强与相邻省份、其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整合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资源,通过采取联合培训、合作演练、考察交流等方式,互相学习借鉴,进行优势互补。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二、目标和指标
  继续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应急培训师资等的培训工作,在我省“十一五”期间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做广做深,扩大覆盖面,加强培训深度,重点培养一批指挥决策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精英;到2015年,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中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相关人员培训7300余人。经过全面、系统培训和演练,使各级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意识明显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使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一)培养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168人(省级12人,每市12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省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疾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省级卫生应急管理师资)。
  (二)培训省级和市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700人(省级50人,每市50人)。到2013年,完成3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省、市级卫生应急专家、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紧急医学救治基地骨干等)。
  (三)培训基层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6500人(每市50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疾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及骨干)
  (四)省级和市级每年应举办卫生应急演练3-5次,县级每年应举办卫生应急演练2-3次,每支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每年至少实战演练或者拉练1次。
  (五)普及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到2013年, 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60%,农村居民达到40%;到2015年, 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80%,农村居民达到6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