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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1〕2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卫办应急发〔2011〕114号),建立健全我省卫生应急培训体系,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强化“十二五”期间全省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厅组织制定了《2011-2015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2011-2015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建立健全我省卫生应急培训体系,进一步规范指导和加强“十二五”期间全省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突出人才优先,强化以用为本,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培训、注重实效、提高能力的原则,在“十一五”培训的基础上,以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管理人员和专业机构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注重人才梯队培养,加快培养一个卫生应急管理精英团队、一群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一批卫生应急专业处置队伍。广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卫生应急意识和灾害自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氛围。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制定、指导实施、督导评估和管理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应急培训工作。
  (二)健全体系,规范管理
  逐步建立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卫生应急培训体系,加强培训演练的制度流程、大纲课程、师资人员和基地建设,开展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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