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卫会关于重新确认南京等市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称号的通知
(苏爱卫〔2011〕7号)
各市爱卫会:
根据南京、徐州、南通三市和张家港、太仓、吴江、大丰四县(市)爱卫会的申请,省爱卫会根据全国爱卫会印发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南京市灭鼠、灭蟑;徐州市灭鼠、灭蟑、灭蝇;南通市灭鼠以及张家港市灭蚊、灭蝇;太仓市灭鼠、灭蟑、灭蝇;吴江市灭鼠、灭蟑;大丰市灭蝇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的巩固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表明,上述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的各项指标基本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之内,经研究,决定继续保留南京市灭鼠、灭蟑;徐州市灭鼠、灭蟑、灭蝇;南通市灭鼠以及张家港市灭蚊、灭蝇;太仓市灭鼠、灭蟑、灭蝇;吴江市灭鼠、灭蟑;大丰市灭蝇先进城市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