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6号)精神,切实加强对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召集人: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邢 辉 人行博州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刘 霞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玉刚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广程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库热西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居勒提 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阿不都拉·苏来曼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 军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甄纪民 自治州经贸委副调研员
刘金博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鲁 林 自治州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新武 自治州地税局副局长
张天虎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阿克木·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温 岭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芬桃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乌 兰 人行博州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缪启明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副局长
袁江伟 阿拉山口海关副关长
张文彬 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邢辉兼任,副主任由乌兰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