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自治州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州国土资源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自治州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等长效机制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调查、监测、治理为主要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地质灾害特征及隐患分布
自治州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我州山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多于平原区,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人工振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自治州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州内各地震活动断裂带及周边区域;西、南、北部山区及山前冲积带;北疆铁路、精伊霍铁路、奎赛高等级公路、西气东输二线、中哈石油管道博州段等重要交通运输干线;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博乐市喇嘛苏铜矿、精河县莱历斯高尔钼矿、温泉县北达巴特铜矿、温泉县本布图石灰岩矿、温泉县祖鲁洪铜多金属矿等矿区;赛里木湖区域及博尔塔拉河、保尔德河、哈日图热格河、夏尔西里河、精河、大河沿子河、鄂托克赛尔河等湖泊、河流沿线;精河下天吉水库、温泉县鄂托克赛尔水库、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工程、五一水库、七一水库等水利工程;博乐市哈日图热格风景区、精河县巴音那木风景区、温泉县阿尔夏提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