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 严肃推荐审核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评选推荐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和要求
㈠ 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一样对待,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可按科教人员对待。
㈡ 企业一线职工是指企业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企业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企业负责人是指:凡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企业、自治区直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企业和地市所属企业的上述人员。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一律按企业负责人推荐。经过工商登记的科研单位按企业对待。
㈢ 农民工、乡镇企业负责人推荐人选须为农村户籍。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州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州评选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帕力旦·阿德尔汗 自治州党委常委
赵天杰 自治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龚玉梅 自治州人大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
巴哈特·何德尔拜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胡 彬 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伊芬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解 刚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同增 自治州政法委副书记
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王庆国 自治州经贸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郭双令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祁忠远 自治州农业局局长
敖由特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肖师明 自治州科技局局长
陈冬红 自治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