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自治州水利局管理的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级。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㈠ 承担博州主要河流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㈡ 承担灌区规划、水利规划、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及农村改水工程设计等工作。
㈢ 承担小型水库枢纽工程、水力发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㈣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及建设项目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工作。
㈤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工程经济评价、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
承担院人事文秘、行政事务、财务、档案、保密、信访、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㈡ 综合技术管理科。
承担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技术、设计质量及资质印章管理;技术评审、项目校审、施工服务及回访工作;设计费用测算、设计产品出版审查及交付等工作。
㈢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科。
承担流域(区域)规划、灌区规划;小型水库、电站及配套工程规划;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
㈣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科。
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农村改水、小型水库、电站及配套工程设计、实施方案设计等工作。
㈤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科。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测量、地形测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土工及材料试验;建设项目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水资源论证等工作。
㈥ 工程经济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