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水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水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郑防指〔2012〕1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城市防汛办公室,尖岗、常庄水库管理处: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现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整个防汛抗旱工作中。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尽早报请本级政府调整充实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4月25日前将辖区内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等防洪工程责任人落实到位,并上报市防办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5月15日前要完成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卡填报任务,并上报市水务局建管处备案。
  二、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专人,重点对全市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淤地坝、水文测报、通信设施及面上度汛工程开展汛前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防汛隐患。对各类工程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制定应急度汛措施,做到主动防范,防患于未然。对河道滩地内的阻水树木、滩地沙堆及其他阻水障碍要进行详细统计,限期清除,保证行洪畅通。对正在进行的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防洪工程和河道上在建桥梁等非防洪工程,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度汛方案,落实防汛责任和责任人,确保安全度汛。对城镇和其它行业的防汛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检查,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措施,保证安全度汛。要建立检查责任制,对检查不认真细致、导致以后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检查者的责任。各县(市)区、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务于4月20日前将汛前检查报告(含电子文档)上报市防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