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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4.加强和改进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大仲裁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市民对仲裁的知晓度。加强仲裁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成都仲裁公信力。深化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处理机制,推进农村产权仲裁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拓展仲裁领域,探索组建成都金融仲裁院。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仲裁员管理、考核、培训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改革用人机制,切实提高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县乡创建工作,推动示范点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发挥示范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办法,完善评分标准,改进考核评议机制,有效应用考核结果,提高考核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严格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和省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定期法制培训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成府发〔2011〕16号文要求,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法制机构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法制机构承担职责的需要抓好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配备1-2名专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强化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当好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书面送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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