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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块、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县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各个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效果情况进行督查,还将组织进行各乡镇场、各单位之间互查。各乡镇场、各单位也要把监督检查组织安排好,严细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同时,要结合安全工作实情开展调研,深入探讨实现安全形势好转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组织机构
  成立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董 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付卫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安监局、工科信局、消防大队、工商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国土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电波 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场、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重大举措。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相关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做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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