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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24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县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特种设备、旅游、农业机械、铁路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确定“打非治违”内容,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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