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对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完善本级本部门的应对措施,确保关键时刻,指挥得当、组织周密、处置有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企业要对现有预案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订,搞好相互间的配合、衔接,完善协调联动和联合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修正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县(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政府、专业机构、企业应急救援平台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确保一有事故,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立即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文化年”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社会资源,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全民参与的安全生产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