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文化年”、“行政执法年”等活动为载体,以加强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监察和隐患排查、加强基础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及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国发〔2011〕40号文件是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之后,又一个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抓好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到工作谋划、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上,实现安全发展与科学发展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