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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备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总机构名称

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总机构收入总额

总机构工资总额

总机构资产总额

 

 

 

分支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收入额

工资额

资产额

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

 

 

 

 

         税务局:

上述分配比例有效期自   年7月1日起至   年6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上海市      国家(地方)税务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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