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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二)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出台《南京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办法》,加大标准化推广工作力度,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高危行业企业本质安全度。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率100%;2015年底,全市所有企业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完成工矿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

  (三)严格职业病危害评价申报制度落实。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通过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要严格高温、高毒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不积极主动申报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评比创建办法,深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分级分类管理、基础管理台帐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述职、约谈等日常工作制度落实,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诚信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自律。

  (五)深化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先行、全面铺开的要求,扎实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广大企业切实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构筑事故隐患群防群控和职业危害动态监控网络,推动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2012年底,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100%。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

  (一)加快南京市安全生产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程建设,以建设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职业危害监测和事故处理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保障中心为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综合保障能力,力争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事故企业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大重大事故指挥决策辅助系统、事故预警短信平台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等监管技术手段的开发运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效能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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