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方法: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日常接受申报,每年在6月、12月分两次进行评审确定。科技创业家培养数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科委组织实施,日常接受申报,每年在12月进行评审确定。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实施,汇总各区县申报名单上报中组部,中组部每年不定期进行评审确定。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321”人才的申报数和工作推进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实际完成情况。(3)年末报送:全市和各区县“321”人才实际完成数。
二、市委宣传部
(一)牵头指标
1、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口径: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本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文化产业部门生产的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统计方法: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全市和相关区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推进工作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年末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全市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审核指标
1、鼓楼区:新增市级文化产业基地
指标口径:市级文化产业基地的标准,依据《南京市文化产业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宁文产〔2007〕2号)文件。
工作要求:鼓楼区提供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报市委宣传部审核确认后,由市委宣传部报送。
三、市纪委(监察局)
(一)牵头指标
1、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指标口径: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四、市委政法委
(一)牵头指标
1、法治建设满意度
指标口径:指通过对党政机关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公共权力行使、公民意识与社会秩序、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民生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等方面的调查,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认可程度。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法制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五、市综治办
(一)牵头指标
1、公众安全感。
指标口径:既反映公众的安全程度,也反映人民群众对政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个部门工作绩效的认可程度。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平安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与各区县公众安全感(全市和区县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六、市委农工委
(一)牵头指标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统计方法:由市委农工委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农村住户记帐调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农民增收工作推进情况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年末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市和区县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配合指标
1、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配合住建委)
工作要求:每季度将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总报送市住建委。
七、市人社局
(一)牵头指标
1、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要求:依据省确定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包括全市和各区县数据)。
2、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养老保险人数之和,占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总人口(按照省定口径)的比重。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总量变动情况。(2)半年报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测算数据。(3)年末报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