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以地质灾害排查和全面调查为基础,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结合自然、经济、社会等属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等定级,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地质灾害数据库,建成以监测预警、预测预报、风险评估、应急指挥、地质环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集成、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快速联动。
五、加强监测预警,完善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一)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建立专项制度,安排专业人员,逐步建立责任明确、队伍稳定、手段先进、预警及时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健全区县、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完善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手段,强化专家会商、国有地勘队伍驻守、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指导的技术支撑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地质灾害专管员;加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联动机制,建立高精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实现设备共建、资源共享、信息共研和会商互通,增强监测和预警预报的实效性。
(二)落实监测预警措施。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当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全部落实警示牌、监测设施、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威胁区划定、撤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等群测群防措施;对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区的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设备,采取专家或专业队伍指导下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措施;因地制宜地使用高音喇叭、鸣锣吹哨、手机短信,逐户通知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城(集)镇,应当使用防空警报等高分贝警报器发出预警信息。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信息发布平台,在全市普及群测群防监测手机手持终端系统,提升群测群防组织管理、数据分析、判断预警能力;探索以自动化监测设备为主的高精度监测预警手段,研发适合重庆特点的简易自动监测设备,逐步提高自动化监测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政策,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增强监测预警、识灾报灾、防灾避险、临灾处置等互救自救能力;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加强以村社干部、党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给予群测群防员工作和通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