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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肺血管畸形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七)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检验科:能够满足常规的化验及动脉血气检查。
  2、医学影像科:配备有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MRI)和(或)16排及以上的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具备肺血管畸形的影像诊断和介入栓塞治疗后复查诊断能力和水平。
  (八)有至少2名具有肺血管畸形栓塞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介入放射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外科专业之一,第一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5年以上医学影像专业(介入)、介入放射科或涉及介入放射学项目的血管外科专业临床工作经验,从事血管内介入治疗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术者完成血管畸形栓塞术5例以上。
  4、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肺血管畸形栓塞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肺血管畸形栓塞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前应当进行讨论,参与讨论的具有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至少2名。手术由具有本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本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担任,并制订合理的治疗与药物管理方案。
  (三)实施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预防措施及替代方案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和术后效果、用药并发症等记录。在完成每例次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后,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五)医疗机构完成肺血管畸形栓塞术不少于5例,手术成功率达90%以上,或完成肺血管疾病栓塞术(包括咯血支气管动脉栓塞术、支气管动脉-肺动脉瘘栓塞术等20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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