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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命名扬州市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区的决定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命名扬州市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区的决定
(苏爱卫〔2011〕11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会:

  根据扬州市爱卫会的推荐申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规定,对扬州市邗江区创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区”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考评结果表明,近年来,邗江区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建设管理等措施,农村改厕取得了显著成效,辖区内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达到了《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要求。省爱卫会决定命名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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