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5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血液中心:
根据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12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卫生局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要点,结合实际,围绕目标,突出重点,精心谋划,研究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和时序进度,并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努力使我省医政工作、医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2012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医政(医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缓解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刻关切的看病就医问题这一主线,以“改革、发展、服务、质量”为四大主题,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依法行政和加强监管为抓手,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制度规范标准建设与专题活动推进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5方面27项工作任务着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创建优质医院,力求在重大领域取得显著性进展,使我省医政(医管)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服务“两个率先”大局,服务我省人民健康事业,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12年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之年。试点城市镇江市要重点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1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要重点在综合改革上做文章。全省其他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成熟做法和经验,积极推进各项改革。
1、改革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根据省两个指导意见精神,各地都要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根据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疾病谱构成,各地要重点发展儿童、康复、精神等目前比较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重点发展儿童、病理、康复等薄弱学科。除宿迁等地外,原则上全省不再新设置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继续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根据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法人治理的原则,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根据精简效能、权责明确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卫生行政部门内建立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