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举报中心)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四)执法一科
负责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计算机软件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省以上批转上述案件和跨县市区上述重大案件的稽查工作。
(五)执法二科
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设立和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网络信息传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省以上批转上述案件和跨县市区上述重大案件的稽查工作。
(六)执法三科
负责对江北城区武陵大道以东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省以上批转上述案件和跨县市区相关重大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联系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工作。
(七)执法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