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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2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六、认真做好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人才培养

  认真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368号),切实完成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2011-2012年度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任务,到今年10月30日结束。请各支援医院认真做好总结,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考核评估,并将总结和考核结果于11月底报我厅医政处。支援医院要牢牢把握为基层医院培养骨干人才这个关键,通过“派下去”和“请上来”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为受援医院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和管理骨干。多渠道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选拔思想素质好、潜心钻研业务、立志扎根基层的年轻骨干到支援单位免费进修,努力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人才队伍。

  七、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内涵

  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是关键。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之间应当逐步建立互助共赢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医疗资源的作用。对口支援关系的建立,可以成为双方医院开展全方位合作的依据和基础。可在合作框架内充分沟通,认真研究,找准切入点和重点领域,互补互助,共赢发展。三级医院通过对口支援,可积极探索与受援医院在自愿、共赢的前提下,建立松散型或紧密型医疗集团,加强三级医院管理输出,促进县级医院的管理水平上台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八、认真落实信息填报和反馈制度

  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启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医管综信便函〔2011〕155号)和《卫生部医管司关于启用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医管综信便函〔2011〕160号)要求,及时、详实填报有关信息。要建立实施进度、效果反馈制度,尤其是受援县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及时向支援单位和主管部门反馈实施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努力减少工作的被动性。各市卫生局要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对辖区城乡支援医院及其派出人员的到位时间、出勤天数、任务完成、援助成效等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及时上报我厅;要建立对口支援人员出勤、业绩、纪律等考评档案,定期将有关信息和情况反馈其所在单位。支援受援医院要继续加强派驻人员的管理,工作结束时要对所派出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要在先进评选、职称晋升、职务提拔方面予以优先,完成较差、工作表现不佳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城市医院所派人员支援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通报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负责处理,同时上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和我厅。

  请各市卫生局和有关医院将2012年援陕人员名单和派往县医院拟担任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的人员名单于3月31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张炳新,电话:025-83620877,电子邮箱:zhangbx200666@sohu.com

  附件:2012年对口支援陕西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对口支援陕西人员信息表

医院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派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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