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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28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技术的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省医院协会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江苏省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切除技术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切除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该项技术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此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切除术是指利用圈套器、透明帽等附件以及高频电刀等器械将消化管壁病变部位的粘膜切除,达到对消化道早期肿瘤的诊断及治疗的目的。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切除术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消化内科或普通外科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开展消化内科或普通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开展此项技术的科室床位达20张以上。
  (四)每年可完成消化道病变内镜下黏膜切除术40例以上。近三年无与该项技术相关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五)具备消化道病变内镜下黏膜切除技术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六)医院设立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审查规范。
  (七)有符合要求的内镜室
  1、能够进行心、肺、脑复苏抢救,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配有必备的抢救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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