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七)有符合要求的无菌手术室
  1、符合无菌手术条件。
  2、能够进行心、肺、脑复苏抢救,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配有必备的抢救药品。
  3、配有胸外科专用的设备和器械。
  (八)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检验科: 能够满足常规的化验检查。
  2、医学影像科:有核磁共振(MRI)和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能够采集胸部肿瘤的影像学资料。
  3、病理科:能够进行常规的组织活检诊断。
  (九)有至少3名具有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并均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经过内镜外科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实施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第一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10年以上胸外科工作经验,且有4年以上胸外科内镜治疗操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主要术者完成胸部肿瘤特殊治疗病例40例以上,包括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肺叶切除术、纵隔肿瘤切除术、食道肿瘤切除术等,其中经胸腔镜手术例数不少于20例。
  4、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5、每个医疗机构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不少于3名。
  (二)麻醉医师
  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每例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应当成立治疗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人数不少于1名。此项技术由具有该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和实施,术后制订科学合理的治疗与药物管理方案。
  (三)实施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