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安部门要充实基层一线巡逻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遏制路面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110接警巡逻车的巡逻工作,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开展24小时全天候的网格化巡逻;加强对入室盗窃、公交车扒窃等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治安问题的打击;发挥治安联防员作用,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多发案区域的巡逻防范;发挥治安电子闭路监控系统作用,对治安重点路段实施全天候监控;加大打牌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规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的管理,将社区棋牌娱乐室纳入依法、规范、有序管理轨道;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为城市居民创造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
16.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发展的方向,是提高城市管理科技含量的现实需要。要尽快启动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应用信息实时采集与传输等手段,再造城市管理新流程。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实时动态管理,依靠同步建立的综合评价系统,实现对各城市管理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综合分析日常监管信息,寻找管理规律,指导全市文明城市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在渣土运输车、环卫作业车安装GPS卫星定位和前后监控等设施,进行实时有效监管。充分运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热线“12319”,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指挥调度机制。市和“四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现有创建班子不能散,规格不能降,力量不能减。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文明城市创建与长效管理工作坚持一周督导一次、一月调度一次、一季度测评一次、半年小结一次、年终汇总考核评比。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作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把工作抓好抓落实。
2.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文明创建办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和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队伍。市文明创建办要建立即时督办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交办函,限期整改;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和经验。对涉及全市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集中协调解决。根据创建工作需要,适时建立日调度、周调度、月调度制度。
3.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市文明创建办《市直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常文明创建办〔2010〕1号)和《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常办〔2010〕44号),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分别纳入市直单位量化目标管理和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