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创建预申报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管理,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凡申报创建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和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以及申报2011-2013年度全国文明单位的单位,应认真做好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文明单位:凡已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可继续申报;凡连续两届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符合全国文明单位标准的,经局党委办公室确认后(先口头沟通)可新申报。
2、市级文明单位:凡已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可继续申报;凡已获得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称号的可新申报。
3、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凡已获得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称号的可继续申报;凡已获得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的可新申报。
4、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凡市体育局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预申报应上交的材料
1、有本单位正式文件编号的书面预申请报告;
2、文明单位预申报表;
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4、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分解书;
5、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计划;
6、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
三、预申报程序和截止日期
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进行预申报。局系统各直属单位先报局党委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上报市级机关党工委文明办。文明单位预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7日。申报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10月17日前报送局党委办公室,电子稿请发到 shtydb@126.com
附件:
1、市级机关系统创建文明单位预申报表
2、文明单位创建预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
附件1:
市级机关系统创建文明单位预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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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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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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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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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机关 □事业 □企业 □其他
| 单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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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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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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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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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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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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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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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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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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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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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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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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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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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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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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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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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度
创建成果
| 全国文明单位 □
| 上海市文明单位 □
| 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 □
| 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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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
创建目标
| 全国文明单位 □
| 上海市文明单位 □
| 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 □
| 市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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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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