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市资产评估管理师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估[2012]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适应评估管理方式调整后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评估管理工作和评估报告审核水平,加强基层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沪人考〔2004〕52号),将于近期举办第七期上海市资产评估管理师考前培训班,请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相关委办、各企业集团及基层企业从事产权、评估管理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评估管理方式调整试点的单位评估管理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各区县国资委和区属国有企业从事评估管理的人员;其他自主报名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班将采用实务与应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授课,并邀请部分评估机构专家授课,既讲授评估管理政策和技术规范,又帮助学员掌握考试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3日至6月8日之间(以开班通知为准)。培训课时为96学时,为期12天,每周安排周四、周五2个全天。培训地点:上海市天等路501号,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经管院)。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3800 元/人,包括教材、讲义、餐饮、考试和发证等费用。
五、报名时间
收到报名通知日起-4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1:00-4:00。
六、报名方式
为方便学员报名,经管院提供传真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供学员选择,并交纳培训费。
传真报名:完成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传真至64104249,确认电话64776700,完成报名。
现场报名:经管院(天等路501号,1号楼102室学员服务接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