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大练兵阶段(2012年3~6月)
  1、省卫生厅组织开展的省级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具体包括:
  (1)国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和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专业技能及封闭式准军事化集训。内容包括卫生应急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仪器操练、技能训练、体能拉练和实战演练等,训练时间2~3月份,共1个月。
  (2)省级卫生应急队伍(8类18支171名队员)分专业进行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卫生应急概述与基础理论、卫生应急工作方法与技能、卫生应急执法监督的方法与技能、紧急医学救援理论知识、常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能等;分小组开展野外拉练和实战演练等,训练时间为4月份,每支队伍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请队伍所在单位配合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3)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骨干(疾控、监督、医疗)师资培训。省级卫生应急专业人员30名,市级卫生应急专业人员247名,县级卫生应急专业人员728人,分专业集中培训,内容包括卫生应急概述与基础理论、卫生应急工作方法与技能、卫生应急执法监督的方法与技能、紧急医学救援理论知识、常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野外生存等培训与演练。时间为3~6月份,省、市、县级人员集中训练的时间分别为12天、7天和7天。
  (4)人禽流感模拟疫情卫生应急处置演练。在我省3个“人禽流感/SARS监测与防治项目”监测点开展人禽流感模拟疫情卫生应急处置演练,演练包括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和初步处置;急救中心(站)转运患者的反应速度和操作规范;县疾控中心接报后的应急反应、现场流调、采样送检和疫情报告;定点收治医院的应急准备、诊疗流程和要点;上述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人员防护和疫点消毒等过程。省里派专家进行点评并组织演练观摩活动。
  2、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卫生应急管理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机构卫生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有关人员培训演练纳入计划;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内部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3、厅直各有关单位(包括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卫生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包括卫生应急队员)的培训和演练。
  4、6月份,省卫生厅将组织对13个市大练兵情况开展督导,现场查看大练兵方案、培训演练档案、对县级督导等相关资料,并对已参训人员进行抽考等。
  第三阶段:大比武阶段(2012年7月~8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