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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车容船貌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车容船貌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交办〔2009〕493号)


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运输管理处,市航务处,市港政中心,交通港航业各相关企业:
  《上海市车容船貌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上海市车容船貌整洁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了全面提升营运车船的车容船貌,全面贯彻落实“本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清洁车容车貌分纲要”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车容船貌整洁整治工作,促使公交、出租、省际客运、货运出租(搬场)、轮渡等行业的营运车船,不仅在世博会期间保持良好的车容船貌,也要在日常营运中保持车容船貌整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部署,推进车容船貌整洁工作,不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促使公共交通行业车容船貌保持整洁。
  三、目标任务
  坚持“车船安全无隐患、车(船)身亮丽无污垢、车厢(船舱)整洁无杂物、标识齐全无破损、窗明地净无积灰”的标准,力争世博会召开期间及世博会以后,公交车辆整洁率达到95%以上、出租汽车整洁率达到100%、省际客运车辆整洁率达到90%以上、货运出租(搬场)车辆整洁率达到85%以上、营运船舶整洁率达到95%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交通出行环境,并为改善城市形象作贡献。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具有本市牌号的公交、出租、省际客运、货运出租(搬场)等营运车辆及本市营运船舶。重点是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渡运客船、旅游客船(世博水上交通船)。
  五、标准规范
  (一)公交车辆。1、清洗保洁。营运车辆出场前保证内外车身清洗保洁率达到100%。2、车体外观。外车身漆面无明显破损、漆色靓丽,玻璃明亮,整车整洁完好,外车身广告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轮毂无积泥、无油污。3、车内环境。车厢内无积灰、无污垢,乘客门、地板、旁板、车顶、风道等部位无明显破损,窗帘整新、整洁完好;定期清洗空调滤网,保持清洁。4、标志标识。显示清晰,各种标志标识公告制作规范、设置统一清晰、整洁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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