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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行业“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宣教。各相关局属单位要采取多种渠道、形式、办法,借助多种宣传媒介,及时发布“清剿火患”工作情况,突出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以强大的声势和舆论氛围。要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督促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要与局消委办、消防部门、相关管理单位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行业安全干部消防培训,同时,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行业人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五)按时报送。各相关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清剿火患”基础资料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对“清剿火患”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其中,10月28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0日上报当月的“清剿火患”工作小结及战果统计月报表(见附件3),2012年2月20日前报送“清剿火患”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 冲,电话:23115214,传真:63268932,电子邮箱:anquanjianduchu@sohu.com)

  附件:1、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1〕10号)(略)
  2、《上海交通港航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行业“清剿火患”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3、《上海交通港航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行业“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统计月报表( 月)》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2:
  上海交通港航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行业“清剿火患”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联络员

电话及手机

传真

 

 

 

 

 



  附件3:
  上海交通港航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行业“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统计月报表(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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