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制度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1〕71号)
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建立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兼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中建立“特聘兼职教师”制度,面向企业(行业)公开招聘优秀技能型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制度是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中等职业教育紧缺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实践指导能力薄弱现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特聘兼职教师”制度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形成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变化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办学实力;有利于促进校企结合,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技能教学水平和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岗位设置
1.岗位人数及经费。从201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岗位,每个岗位每年补助5万元。同时,鼓励各区(市)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区(市)级特聘兼职教师岗位。特聘兼职教师岗位不占学校编制,由获得岗位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程序面向社会招聘。
2.岗位设置学校范围: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办学条件较好、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相对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
3.岗位设置专业范围:重点在市级以上骨干专业、全市拟重点发展专业及青岛市紧缺人才相关专业、特色专业设立特聘兼职教师岗位。
4.岗位管理:特聘兼职教师每个岗位可以由一人承担,也可以由几人同时承担或分段承担,聘用教师具体时限由聘用学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确定聘期,一般以完成一门课程或训练单元模块教学任务为宜。聘任期满后仍需继续聘任的,按程序重新办理聘任手续。受聘人员的工作量及待遇在校内公开。
三、任职条件
特聘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地市级(含行业)以上技能比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
3.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等。
四、聘任程序
1.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根据全市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在校生规模、办学水平、专业设置等因素,将名额分配到区(市)和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另行通知)。
2.岗位申报与审核。局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专业需要,确定拟招聘的特聘兼职教师专业类别、承担的教学任务、人数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学校具体岗位数。各区(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岗位分配由各区(市)教体局审核、确定。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岗位需求计划,发布招聘简章,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特聘兼职教师原则上在青岛市范围内遴选。
4.各学校与特聘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特聘兼职教师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5.每学年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各区(市)中等职业学校由各区(市)教体局汇总上报。
五、组织管理
(一)业务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特聘兼职教师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特聘兼职教师的师德及教学效果进行考评,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经费管理。
1.经费拨付。市财政局根据特聘教师岗位数,将特聘兼职教师经费按每个岗位每年5万元的标准拨付各区(市)财政局和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区(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到本区(市)教体局或学校。特聘兼职教师经费当年未使用完的,结转下年使用,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各区(市)自行设立的特聘兼职教师岗位由各区(市)负责安排资金。
2.薪酬发放标准。特聘兼职教师薪酬每人每月一般控制在5000元以内。若按课时量发放薪酬,由学校根据标准自行确定课时薪酬。月薪超过5000元、年薪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3.经费监管。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应加强对特聘兼职教师专项资金的监管。每学年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市中等职业学校由教体局汇总)须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报送《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职成处联系。
人事处联系人:赵俊杰 联系电话:85912915
职成处联系人:褚志军 联系电话:82713350
附件:1.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考核登记表
2.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汇总表
3.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考核登记表
姓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 专 业 | |
毕业学校 | |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 |
在职/离职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职 称 | | 技术等级 | |
任教专业 | |
聘用时限 | |
专业工作经历及主要成果 | |
工作业绩 | |
聘用学校考核意见 | 单位:(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