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学校食品安全。是否办理食堂餐饮安全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采购是否实行定点、索证、票据登记,食堂卫生、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及生熟食物分开、食物留样等情况。
2.学校卫生综合管理情况。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健康体检、卫生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建立学生体质卡片、健康档案等。
(五)治安和从业人员安全情况:排查校园及周边有无精神疾患、对现实不满的高危人员,是否有针对中小学生的暴力伤害案件发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自聘的兼职保安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 各区市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对各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青教办字[2011] 169号)通知要求,对11月22日至23日安全检查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有关情况,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问题、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坚决防止校园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2.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当前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成果。
3.请各牵头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工作,车辆保障由牵头处室与局办公室协调。
4. 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市教育局将把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检查情况纳入2012年对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年终综合治理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书面材料应包括学校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隐患、整改意见建议,请于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15:00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处联系。
联系人:张星军
联系电话:82718607
附件: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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