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以推进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为重点,提高干部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做学生喜爱的老师”为主题,深入开展“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师德教育活动,增强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职业使命感。加强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举办党组织书记、德育校长、教学中层干部、团干部等专题培训班;着力增强中小学教师远程全员培训实效,抓好班主任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骨干教师培训,分层次开展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启动中职学校专业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深入推进“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十二五”读书实践工程。健全名师、名校长培养机制,举办中青年校长高端读书研修班,做好名师培养人选届中考核工作,积极推动教育家办学。加强市、区(市)两级教师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作用。积极推进青岛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筹建工作。
二、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创新发展
11.全面推进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印发《青岛市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试点分方案,召开全市教育体制改革会议。指导试点单位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性评估,建立教育改革奖励制度。成立青岛市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完善重大教育决策、重大改革试点论证和评估机制。
12.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建立与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相适应的幼儿园规划建设、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机制及收费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险等待遇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列入区(市)、镇(街)财政预算,由区(市)政府统筹发放”政策的落实工作。
13.不断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高校(科研院所)附设中小学等形式,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模式。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以学校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为核心,开展多样化课程、设施、师资和管理制度建设,探索以外语、科技、人文、艺术等为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蓝色海洋教育实验,继续加强海洋教育特色中小学和服务蓝色经济的骨干专业、重点学科建设,挂牌一批海洋教育实践基地,组建海洋教育专家顾问团。
14.全面推进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印发国家高职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制定实施校企合作激励政策。积极推进产教对话协作、技能人才供需信息等平台建设工作。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建设以产权为纽带的校企一体的职教集团。开展第二轮教改实验项目研究,全面制定各专业实践教学要求,依托企业建立教师挂职学习培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与职业标准、岗位要求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推进教育部“完善中职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继续组织好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国家、省级竞赛参赛工作。
积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对不同层次和类型人才的需求,确定优先发展的学校和专业,适度扩大“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专业覆盖面,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规模,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比例。启动高职院校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强我市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