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学校的推荐名单,对不符合评选标准和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资格。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对上报的名单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不得上报。
(三)认真填写,逐级上报。被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分别填写“审批表”(见附件3、4、5),学校和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准确填写“花名册”(见附件6、7、8)。以上材料各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前报送。“花名册”电子版同时通过金宏网报送。局属普通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市)普通中学材料以区(市)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局属职业学校、市属中专及各区市职业学校、中专学校材料按上述要求报送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导和管理
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各区(市)教育(体)局及有关学校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和按规定公示。没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有关学生的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经市教育局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
五、奖励办法
市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状。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孙蕾,联系电话:85912178;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王新刚,联系电话:82713318。
附件:1.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略)
2.2012年青岛各区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略)
3.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审批表(略)
4.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略)
5.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略)
6.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花名册(略)
7.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略)
8.2012年青岛市中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花名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