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融一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12〕11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融一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RONGYI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华一控股大厦5层03号单元501-502
负责人:朱文平
合伙人:朱文平 许晓云 高玉君
二、批准北京融一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