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堤防工程建设。堤防工程施工断面务必在5月底前达到相应高程,满足安全度汛需要。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行为,确保河堤岸线稳定安全和行洪安全。二是加快病险水库整治。尚未整治完毕的病险水库要完善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处理好水库施工与安全度汛的关系,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不得随意超汛限水位蓄水。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千方百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三是加强排涝设施养护。对所有泵站、泵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测,确保运转正常;对城市(镇)下水管网、雨水井、盖板沟、明暗渠、出水口等进行清淤、疏浚和整治,确保排涝通畅。四是进一步加快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2010年实施的28个县的山洪预警系统要在5月20日前全面投入使用,2011年实施的31个县要在主汛期投入使用。要落实系统后期运管经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山洪防御能力。
七、抓好应急抢险工作
抓紧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并按照就近、便捷、快速的原则进行储备。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群防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在防渗、加固、查险、排险、堵口、泄流等方面提升专项技能,提高防洪抢险实战能力。汛期出现重大天气过程时,必须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果断采取措施。县级防指要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广泛发出灾害预警预报消息,乡(镇)防汛责任人在接到预警消息后要立即上岗到位,动态掌握雨情、汛情变化趋势,一旦降雨量达到一定程度或出现地质灾害征兆时,要迅速组织洪涝灾害威胁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水库下游区的群众进行转移,落实转移避险措施。特别要关注中小学校、医院以及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安全问题,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八、强化统一指挥调度
各地要坚持“防汛抗洪一盘棋”思想,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和各地、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级防指要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形成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的部门各负其职、分工协作机制。在科学分析雨情、水情和工情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洪水调度方案,合理控制水库、河道水位,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拦洪蓄洪、削峰错峰等防洪减灾作用。
九、健全防汛值守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