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做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甘发〔2010〕21号),组织实施14项重点工程和6项改革试点任务,鼓励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探索。进一步完善我省支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会商和跟踪检查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力争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等负责)

  (三)加快完善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1〕60号)精神,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知识产权产出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主要力量,支持企业创新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建立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考核指标体系。探索设立甘肃专利技术运用和产业化专项引导资金,建立健全专利技术实施中介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继续深化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增强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的创新能力,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继续推进兰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和武威等“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负责)

  四、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全面推开20类大病保障。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探索三项医保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保监局等牵头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成果,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有序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