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市公务员局负责全市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实践活动及考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由于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并及时上报教育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人员、时间、经费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教育培训方案报市公务员局培训考核奖惩科(联系电话:63296367)。
(二)要强化七个结合。一是与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及“作风转变年” 活动相结合。把握教育培训的正确方向,增强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二是与弘扬雷锋精神相结合。通过教育培训对雷锋精神再学习、再升华、再实践,使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全市广大公务员中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三是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持续推动建设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与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和推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使广大公务员切实明确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履职尽责之间的内在联系,自觉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勤政为民。五是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将实践锻炼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的重要途径,引导公务员在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受考验、砥砺品格,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提升道德境界。六是与各项监督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职业道德监督体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使公务员自觉养成良好职业道德。七是与激励措施相结合。将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公务员把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落实到干事创业的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