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按照“政策公开、据实核算、直补到户、阳光操作”的原则,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运作程序,确保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出台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250万元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资金,对吨粮田建设、种子工程给予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思路,围绕国家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点投资方向,积极谋划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切实搞好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农业基础建设和粮食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搞好银企合作,加大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高产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开展高产创建竞赛。在全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竞赛活动,对在高产创建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百亩示范方、千亩示范田、万亩示范片及种粮大户和高额丰产田进行奖励。有条件的县(市)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快的乡镇和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积极性。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在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好的做法,特别是对高产创建活动的好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多视角、多层次对整体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及“吨粮市”建设进行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各级责任。各级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强化对高产创建整体推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政府将抓好粮食生产、实现“吨粮市”目标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各县(市)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内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统筹安排,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农开办、国土局、粮食局、科技局、统计局、气象局、电业局、供销社、人保财险石家庄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统筹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