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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2年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具体宣传措施及分工
  1、做好全区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及服苗工作;各大医院均悬挂横幅并利用电子屏幕(LED)宣传脊灰防病知识;各县市统一印制宣传单(维、汉两种文字)、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及时分发给各单位(由县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2、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在每天分不同时段连续滚动播出脊灰防治知识、服苗等信息(由地、县市宣传部、广电局负责落实)。
  3、在喀什日报开辟专栏,刊登宣传脊灰防病知识及地区脊灰疫情应急强化免疫实施、脊灰防控动态信息等内容(由地委宣传部、喀什日报社负责落实)。
  4、对建筑工地中外来人员中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和通知发放工作,并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好人员进行相应的接种实施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小区内的张贴宣传工作,各物业公司不得撕毁张贴宣传海报(由县市住建局、城管大队负责落实)。
  5、公交车利用车载电视宣传脊灰服苗信息;出租车利用车灯广告屏宣传脊灰服苗信息,客运站利用电子屏幕(LED)宣传脊灰服苗信息(由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6、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LED)滚动宣传脊灰防治知识、服苗信息。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通过大量的悬挂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由各县市街办、社区负责落实)。
  7、社区和乡镇场的村委会要悬挂横幅,农村要利用大喇叭宣传脊灰防治相关知识(由各县市街办和乡镇场负责落实)。
  8、安排流动宣传车,在主要街道、农村和集市进行巡回宣传(由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落实)。
  9、在各幼儿园、中小学悬挂脊灰宣传横幅,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电子屏幕(LED)滚动宣传脊灰防治知识。开展“大手拉小手”等多种形式宣传脊灰防治相关知识(由地、县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10、对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单位进出口处悬挂宣传横幅,对店铺各类从业人员中的目标人群进行宣传并督促到指定接种点服苗(由地、县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11、对各类酒店、宾馆、旅店工作人员中的目标人群进行宣传。并督促到指定接种点服苗(由地、县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12、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广泛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宣传脊灰防治知识(由地、县市民宗局负责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地区脊髓灰质炎疫情应急强化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完成好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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