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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的意见(2012)

  责任单位:省创新办、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
  (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扶持由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承担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进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开辟海外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园。加强试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和科研集群、孵化、产业化基地建设,打造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集成孵化平台,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推广。
  责任单位:省创新办、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工程。推进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千百十”工程,支持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领衔攻关科研难题,创新技术标准,抢占产业链高端。鼓励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成套设备的研发应用,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尽快形成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优先在试验区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建立试验区与中关村合作机制,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到试验区建立研发机构、转化科技成果,引进高端企业到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产业基地。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做优做强。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创新办、省财政厅,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
  (五)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以合肥、芜湖、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集聚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打造产业和人才高地。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核心区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转化重大科技成果。
  责任单位:省创新办、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
  (六)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工程。加大先行先试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更多政策试点。用足用活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加快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等投融资服务模式。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试点,加快推进科技担保、科技贷款。强化知识产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完善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引进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中介机构,建立面向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协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优化特殊人才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更加尊重人才、珍惜人才、关爱人才、用好人才,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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