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菏泽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政字〔201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
2011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任务,落实责任,依法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饮食用药安全。据统计,全市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了98.5%,医药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从2007年的30亿元发展到2011年的150亿元,年均递增超过60%,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和医药产业发展速度均居全省前列,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牡丹区人民政府等5个县区,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等25个乡镇(办事处),菏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7个部门以及菏泽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打造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菏泽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菏泽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县区(5个)
牡丹区人民政府
曹县人民政府
巨野县人民政府
鄄城县人民政府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食品药品安全先进乡镇(25个)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
牡丹区西城办事处
牡丹区王浩屯镇人民政府
曹县魏湾镇人民政府
曹县侯集回族镇人民政府
曹县青堌集镇人民政府
定陶县杜堂乡人民政府
定陶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成武县白浮图镇人民政府
成武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县郭村镇人民政府
单县南城办事处
单县李新庄镇人民政府
巨野县凤凰办事处
巨野县龙堌镇人民政府
巨野县大谢集镇人民政府
郓城县程屯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