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7.实施 “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在重点产业、企业、项目领域,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每年引进20名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领军型创新人才,对企业引进的技术带头人,政府(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经费;对企业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政府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的生活补贴。
8.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专业培训和“订单式”教育等多种方式,到2016年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或经营管理人才100名、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1000名,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5人/年。
9.支持知识产权、技术、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进行招商或创业,对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0.加快建设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善基础条件,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配套服务,力争年内通过省政府验收,2016年通过国家级高新区验收。
11.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新医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新型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高端制造产业园、牡丹高科技产业园等六个特色产业园,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到2016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
12.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重点调度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50家企业,利用资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促使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确保每年增加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13.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企业技术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换代等关键环节,推动先进适用成果的转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工业的设计、制造、管理信息化。到2016年全市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企业达到1000家。
五、支持农业与民生科技创新
14.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展高效现代农业,每年重点支持2-3项关键技术推广。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到2016年全市动植物良种和配套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