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深入排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严厉处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投入机制,推行强制培训,落实40小时培训目标。(责任单位:农业、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粮食、水产、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盐务等部门)
(四)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活动。
1.抓好重点单位、重点产品治理。以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校园超市、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为重点单位,以食品添加剂、肉类、酒类、婴幼儿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突出抓好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农业、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粮食、水产、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盐务等部门)
2.抓好热点难点问题治理。着重抓好“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瘦肉精”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深挖细查,除恶务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城管、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3.抓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农药、兽药、渔药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强化源头治理,杜绝源头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4.抓好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治理。对无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积极开展调研,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稳妥解决无证生产经营问题。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一律纳入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畜牧兽医、水产、工商、质监等部门)
(五)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1.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各县区政府要把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合理配置、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提升装备水平,增强检测能力,加快县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要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年检制度,下达年度抽检计划,划拨抽检经费,加大政府投入。2012年,百万人口以上县区年度抽检经费不少于60万元,百万人口以下县区不少于50万元,并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