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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十六届中小学生体育节的通知


  附件:1.第十六届中小学生体育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2. 第十六届中小学生体育节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体育节活动纳入学校开展的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
  2.体育节活动,领导重视,指导有方,各部门配合,协调一致,并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
  3.体育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做到校校、班班搞活动,人人都参加,并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
  4.体育节活动,组织精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无伤害事故;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活动,并获得较好成绩。
  6.体育节开幕式隆重热烈、有创意;积极承办区片特色课外体育活动观摩,展示活动受到专家和与会人员的好评。
  7.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了体育集体竞赛项目等比赛。

  第十六届中小学生体育节优秀组织单位审批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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