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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编报2012年青岛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编报2012年青岛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42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成人中专学校:
  为做好我市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现就编报2012年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成人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向市教育局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发文公布招生计划。有关学校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计划组织招生,新生录取注册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为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发挥招生计划的指导作用,有关学校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搞好人才需求预测,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确定招生专业、人数和范围,准确提报招生计划。
  三、严格新增专业核准和校外教学点招生管理。学校增设新专业,应在申报招生计划的同时报送专业论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招生。各学校校外教学点必须遵照《关于加强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管理的规定》(青教字[1997]42号)做好有关招生工作,未经同意的校外教学点,一律不得招生。
  四、有关要求
  1.与外地学校联合举办成人中专班的学校,要遵照《关于加强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管理的规定》(青教字[1997]42号)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须经联办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组织招生。同时,填报校外教学点招生情况报表(附件2)。
  2.请各学校务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前将《2012年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2012年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招生情况申报表》(附件2)通过金宏网或电子邮箱(jwzj@qdedu.net)报市教育局职成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今年招生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处联系。
  联系人:刘凡 联系电话:82710212

  附件:1.2012年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
  2.2012年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招生情况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青岛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

  学校(章):                        年  月  日

专  业科 类起 点学习形式学 制招生人数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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