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市和黄岛区、城阳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各区、市要围绕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需要,积极调整本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发展,各区、市不得突破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各区、市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中央和省、市级职教项目和资金的安排挂钩,与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市级职业教育校内实训基地项目等工作挂钩,促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各区、市职业教育(不含普通中专)外地生源(含联合办学)的计划需经市教育局批准,其统计不列入对当地高中阶段普及率的计算。
(二)扩大职业教育服务面向,确保完成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体现“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拓宽招生面向和招生渠道。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广泛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面向具有高中学历的城乡劳动者进行招生。要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完善招生办法,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优质中职教育。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
市教育局将继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中职学生直升高职、普职兼报、大类招生试点、市内四区和崂山区统一招生、招生管理体制调整等新的招生改革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各区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切实加强引导,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观职业学校,客观真实地宣传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宣传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资助政策和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指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体局、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在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全市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