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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2〕21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对接全市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职业教育“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84500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本地生源计划数为41627人(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1)。
  市内四区初中毕业生约为14000人,市内四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约为6900人。
  三、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出现专业过度重复设置。市教育局将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实现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积极鼓励中职学校增设服务于蓝色经济、现代农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
  四、招生办法
  (一)开展按专业大类招生试点。在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青岛旅游学校和青岛艺术学校等5个试点学校开展按专业大类招生工作。同时在试点学校放宽学生转专业的限制。具体方案由试点学校制订,报市教育局审定。
  (二)扩大中职学校直升高职(三二连读)招生规模。为适应产业升级需求、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中、高职衔接,发挥高职院校的引领作用,组建中、高职教学联盟,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争取省教育厅支持,扩大三二连读专业覆盖面和招生规模,逐步实现我市职业教育向五年制为主体的转变。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体育及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育和英语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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