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机关处室部分职能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相关要求,为理顺职能,经研究决定,将市教育局高教处(市委高校工委综合处)高职高专工作相关职能划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转的具体职能
1.统筹、协调、指导和推进在青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工作,主要包括院校设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学籍管理、综合评估以及高职综合改革等工作,拟定相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地方与高职高专院校的行政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驻青函授教育辅导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市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市成人教育与高职教育协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