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定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严密排查治理高支模、脚手架、吊罐和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开展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3.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完善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执行安全设施设备标志制度,开展化工企业进园入区和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行动,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开展城区内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控平台,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到2015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4.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研究制定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露天采石场全部实行安全爆破和机械铲装,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加强对采砂场、砖场的日常监管,重点整治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5.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琼州海峡通航水域专项治理,建立琼州海峡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清除琼州海峡通航水域和港区水域中非法捕捞设施,积极开展琼州海峡客滚船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和船员应急反应能力。落实内河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6.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镇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和水上交通消防设施建设。强化重点企业和老城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
  7.加强旅游项目安全监管
  健全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和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强化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旅游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旅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水上水下观光、娱乐和内河河流船只进行普查摸底,完善管理配套制度,加强旅游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